澳门永利最新登录网址 - 澳门永利集团官方入口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8-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序号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职权依据实施    主体责任事项备注




项目子项




1行政许可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令293号,2015年6月12日予以修改)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规章】《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交通部令第14号,2015年6月26日第2次修正)
    第十八条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照项目管理隶属关系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批的,不得使用。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由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1.受理责任: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责任: 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3.决定责任: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查通过,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4.送达责任:向申请人送达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5.事后监管责任:对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设计图进行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2行政许可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第三十三条 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2000年1月30日颁布)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规章】《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2004年3月31日颁布)
    第六条 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由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1.受理责任: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责任: 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3.决定责任: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查通过,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4.送达责任:向申请人送达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5.事后监管责任:对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3行政许可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规章】《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交通部令第14号,2015年6月26日第2次修正)
      第二十四条: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国家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第24项:国家重点公路工程施工许可下放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由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1.受理责任: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责任: 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3.决定责任: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查通过,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4.送达责任:向申请人送达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5.事后监管责任:对相关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4行政许可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审批,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第四十六条   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
    【规章】《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4年10月1日交通部令第5号,2015年5月12日第2次修正)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水运工程专业甲级、乙级、丙级监理资质,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行政许可工作。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第70、71项   水运工程监理乙级企业资质认定、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第71项   水运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由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材料齐全、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3)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退还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自收到完整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3.决定责任:自收到完整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相应的《监理资质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送达责任: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监理资质证书》送达申请人。
    5.事后监管责任:依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监理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5行政许可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五十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三十五条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第三十六条   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起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协调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第三十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审批超限运输申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勘测通行路线,需要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可以与申请人签订有关协议,制定相应的加固、改造方案。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其制定的加固、改造方案,对通行的公路桥梁、涵洞等设施进行加固、改造;必要时应当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监管。                                            
    【规章】《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62号令):                         
    第六条   载运不可解体物品(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第七条 大件运输的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承运,并在运单上如实填写托运货物的名称、规格、重量等相关信息。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由市交通运输发发展服务中心明确)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2)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当场填写《辽宁省普通公路超限运输申请表》;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无关的材料;不予受理的,要当场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1)材料审核: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涉及公路、桥梁承载力验算及技术方案论证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2)技术方案审查:根据实际情况勘测通行路线,根据公路、桥梁承载力验算情况,制定通行与加固方案,并与承运人签订有关协议。                                                                           3.决定责任:符合规定条件、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于15个工作日内颁发《辽宁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涉及公路、桥梁承载力验算及技术方案论证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                                                                    
     4.送达责任:将《辽宁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送达申请人。 
                                                                
     
5.事后监管责任: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车辆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6行政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3年1月16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11年11月24日第四次修正)
    第九条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申请从事实行行政许可道路运输的,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
    【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7月12日交通部10号令,2016年12月6日第六次修正)
    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二十一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实被许可人落实了拟投入车辆承诺书且车辆符合许可要求后,应当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第二十五条
 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子公司的,应当按规定向设立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第二十八条
 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本章有关规定办理。按照第十九条规定由经营者自行决定停靠站点及日发班次的,车辆数量的变更不需提出申请,但应当告知原许可机关。客运班线的经营主体、起讫地和日发班次变更和客运站经营主体、站址变更按照重新许可办理。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经营者在取得全部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 
    第二十九条 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十条   客运班线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暂停、终止班线经营,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申请。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的,应当在届满前60日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依据本章有关规定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客运经营者终止经营,应当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交回原发放机关。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应当给予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3)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无关的材料;(4)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1)材料审核: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其中能够当场做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2)现场核查: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受理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指派2名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实地核查。(3)听取意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经营许可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并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者召开专家论证会,向利害关系人送达《交通行政许可征求意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不包括涉及申请人商业秘密的材料),并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4)组织听证:依据法律、法规要求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应进行听证的,应当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向社会发布《交通行政许可听证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10日。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依法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符合规定条件、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于10个工作日内发给《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批准的,制作《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
    4.送达责任: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营运证件送达申请人。
      5.事后监管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履行省际、市际客运许可监督管理责任。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7行政许可国省干线涉路施工许可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第四十四条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四十五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
    第五十五条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等。
    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593号令,2011年3月7日颁布)
    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由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1.受理责任:(1)公示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书示范文本、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目录以及许可的监督部门和投诉渠道;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应当给予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3)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当场可以补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4)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1)材料审核: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其中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2)现场勘查:需要现场勘查的,应当指派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通过进行现场勘察,   核实许可申请材料实质内容。(3)听取意见: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许可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并送达《交通行政许可征求意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4)组织听证:依据法律、法规要求或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应进行听证;公路管理机构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符合条件规定、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行政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颁发《路政管理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制作《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4.送达责任:将《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路政管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5.事后监管责任:依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公路管理机构履行对涉路施工的验收监管责任。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8行政许可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地方规章】《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2013年1月23日由辽宁省人民政府颁布,2013年4月1日实施)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或者省有关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桥涵、隧道和渡口。
    第二十六条   县交通行政部门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接受省、市交通行政部门和路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七条 县交通行政部门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二)路产路权保护管理;(三)办理农村公路行政审批事项;……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由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明确)1.受理责任: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责任: 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3.决定责任: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查通过,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4.送达责任:向申请人送达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5.事后监管责任:对相关标志设置情况的监督管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9行政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2014年8月31日修正)
    第六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年12月9日)
    (九)......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由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1.检查责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检查,依法开展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2.督促整改责任:发现有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3.处置责任:对发现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的行为依法处理。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10行政检查对国省干线公路保护状况、公路水路工程质量、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港口规划实施情况、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第六十九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十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有管理和保护公路的责任,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由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明确)1.检查责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检查,依法开展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2.督促整改责任:发现有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3.处置责任:对发现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的行为依法处理。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11行政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处罚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分工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年12月9日)
    (九)......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3月2日颁布) 第八十六条 第八十七条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由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1.立案责任:通过检查、举报、事故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取证责任:对已经立案的案件,进行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收集相关证据,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5.决定责任:根据审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相关事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定的方式和期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法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自觉履行或者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12行政处罚对违反《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辽宁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航道法》、《港口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第七十六条    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九条    第八十条      第八十一条   第八十二条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593号令,2011年3月7日颁布)
    第二十二条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九条 第六十条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八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第七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1年12月20日颁布)
    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2000年1月30日颁布)
     第四十三条 、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2003年11月24日颁布)
          第四十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地方法规】《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2004年6月30日修正)
        第四条    第三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地方规章】《辽宁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6年第303号,2016年11月23日公布)
        第四条 第三十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规章】《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5号,2007年6月1日起颁布)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九条  第六十条 第六十三条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12年11月9日修正)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九条 第七十条 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五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2014年1月28日颁布)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规章】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2014年9月30日颁布)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条   
    【规章】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2011年12月26日颁布)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5年3月1日颁布)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     第五十五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4年1月1日颁布)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行政法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2年第625号,2013年1月1日起颁布)
    第四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55号,2002年6月28日)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八条 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四条 第七十五条 第七十六条
    第八十条 第八十一条 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三条 第八十四条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5号,2009年11月30日颁布)
    第二十九条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由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1.立案责任:通过检查、举报、事故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取证责任:对已经立案的案件,进行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收集相关证据,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5.决定责任:根据审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相关事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定的方式和期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法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自觉履行或者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13行政强制对国省干线公路上违法物品的强制拆除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由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明确)1.催告责任: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当事人在责令拆除期限内仍不拆除,应制作《行政催告通知书》,催告当事人限期履行拆除义务,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决定责任: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拆除义务,可以做出行政强制决定,并制作《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向当事人送达。
      3.执行责任:当事人在《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规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应当制作《行政强制执行公告》,并在公告期满依法强制拆除,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执行强制拆除。但情况紧急的除外。
    4.事后监管责任:强制拆除执行完毕后,其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的,依法给予赔偿。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14行政强制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的措施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修正)
    第六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由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1.决定责任:执法人员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2.审批责任:停止供电措施应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告知责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向当事人出具法律文书,告知行政强制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并在现场检查笔录中对采取的相关措施情况予以记载。
    4.事后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停电等措施。
    5.其他法规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15行政强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车辆、设备、工具的暂扣和对国省干线公路上违法行为者车辆、工具的扣押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12年11月9日修正)
    第六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3年1月16日通过,2011年11月24日修正)
    第五十条第二款    对拒不接受检查以及有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行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暂扣其车辆、设备、工具,并出具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发的暂扣凭证。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593号令,2011年3月7日颁布)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
    第六十七条第一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二)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扣留车辆、工具。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由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1.决定责任:执法人员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且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可以采取扣押车辆、工具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处理决定。                                                                                                              2.审批责任:执法人员在扣押车辆、工具前应当填制《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向路政管理部门负责人请示,情况紧急,需要当场采取扣押措施的,执法人员应当扣押后24小时内向路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路政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不应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3.告知责任:实施扣押应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向当事人出具法律文书,告知行政强制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并在现场检查笔记中对采取的相关措施情况予以记载。
    4.处置责任: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使用该有本单位公章的封条就地或异地封存。对扣押物品应开列物品清单,由执法人员、当事人或有关人员签字或盖公章。扣押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损毁或擅自转移处置。
      5.事后监管责任: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路政管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作出延长扣押期限决定后应当及时填写扣押延期通知书,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符合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应当解除扣押。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16其他行政权力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修正)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年12月9日)
    (二十二)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由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1.推进责任:按照法律和有关文件规定推进相关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各市、县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事故隐患排查信息;
    2.处置责任:对发现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17其他行政权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建立及通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修正)
    第七十八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由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1.建立信息库责任:建立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
    2.收集责任:依法收集举报、上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
    3.审核责任:审核确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
    4.录入责任:对审核确认的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予以录入信息库;
    5.通报责任:将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向社会公告,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等部门通报;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18其他行政权力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根据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等因素制定并及时修订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2016年7月1日颁布)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由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1.受理责任:受理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查验。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及所需补充的材料或需要调整补充的具体内容。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19其他行政权力职责范围内的校车管理职能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
    《辽宁省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负责指导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1.检查责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检查,依法开展执法工作,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执行的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2.督促整改责任: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隐患时,责令改正。
    3.处置责任: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20其他行政权力职责范围内港区安全监管
《辽宁省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负责水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航运企业、港口企业等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负责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等内陆8市(以下简称内陆8市)通航水域水路交通(城市园林水域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岸上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负责全省道路营运车辆行车事故和全省水路营运船舶、港口安全生产的统计分析工作以及公路水运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发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动态信息的报告,依法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内陆8市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职责权限内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该港口的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港口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由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该港口的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负责港口危险货物管理工作的部门统称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第三十三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和本规定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向社会公布。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旅客集中、货物装卸量较大或者特殊用途的码头进行重点巡查。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被检查人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本规定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行为。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1.检查责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检查,依法开展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2.督促整改责任:发现有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3.处置责任:对发现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分级监管










澳门永利最新登录入口权力清单..xlsx


附件下载: